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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专利

业务介绍:

印度专利申请途径

  外国公司去印度进行专利申请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即在国外先进行“基础申请”(BASIC APPLICATION),然后在12个月内进入印度申请——称为“公约申请”(INDIAN CONVENTION APPLICATION);
  二是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先进行PCT申请(PCT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然后在30/31个月内进入印度国家阶段(INDIAN NATIONAL PHASE APPLICATION);
当然也可以直接在印度申请专利(称为ORDINARY APPLICATION),如果该外国的本国法允许的话。该种情况下,可以先提交“临时说明书”(PROVISIONAL SPECIFICATION),相当于美国的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然后在12个月内提交“完整说明书”(COMPLETE SPECIFICATION),相当于美国的正式申请(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
  另外,专利授权后的有效期限内,还可以基于已有专利(称为主专利)而提交“增补专利申请”(APPLICATION FOR PATENT ADDITION)。增补专利即是专利局对已有专利的改进或修正所授予的专利,增补专利的存在以主专利的有效存在为前提,在主专利被宣告无效时,专利权人可请求专利局将其增补专利变为独立的专利,继续享有主专利原先应享有保护期限的剩余保护期。
印度专利申请程序
  基础申请或临时申请(优先权申请)后12个月内,在印度提交正式申请;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申请文本,也可以请求提前公开(EARLY PUBLICATION),提交请求后1个月内即公开;公开后有6个月的异议期(该异议称为Pre-Grant Opposition),接到他人异议后需在3个月内答辩;可在优先权日起48个月内提出实审请求(REQUEST FOR EXAMINATION,RFE);实审请求日或公开日(以后者为准)起6个月内专利局作出第一次审查报告(FIRST EXAMINATION REPORT,FER);也可以要求加速审查(REQUEST FOR EXAMINATION );第一次审查报告作出之后12个月内,需提交答复意见(RESPONSE TO OFFICE ACTION)和/或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当所有的要求都得到满足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授权公告后有12个月的异议期(称为Post-Grant Opposition)。
  此外注意,15个月届满之前可以撤回申请;除申请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可以请求对专利进行审查;专利授权日之前,还可以基于原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通过PCT途径进入印度国家阶段的申请,需在31个月内提交。如果国际申请使用非英文的语言,需要提交申请文件及其在国际阶段的任何修改的英文翻译文本。进入国家阶段后,申请和审查程序基本同前。
  正常程序下,一件专利申请在印度授权需要6~7年的时间(自优先权日起);不过可以利用提前公开和加速审查的操作,最大程度加快专利授权进程。比如,一件公约申请,要求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就公开,并同时提实审,在6个月内收到审查报告后立即进行答辩,顺利的话最短可以在2年左右获得专利权。

印度专利制度若干特点

1. 对于专利的“创造性”审查坚持较高的标准,不保护“小专利”。
2. 对于权利人不充分实施专利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限制。在专利权授予3年后,任何人认为印度人民对于专利发明的合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公众无法以合理价格获得专利发明,均可申请专利局给予强制许可。
3. 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化产权意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技术创新,避免侵权,由此吸引了大批跨国公司在印度建立研发中心。
4. 司法保护方面,设置有搜查令(相当于中国的诉前证据保全)、中间禁令(临时禁令)等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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